清廉。就是要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切实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要特别注意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生活作风绝不是小事。领导干部有什么样的生活情趣、生活格调和生活品位,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事实证明,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腐败犯罪的道路,大都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开始的。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持正确的生活态度,追求高尚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从生活上防微杜渐。 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奉献精神和利益原则的关系。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对待和处理个人利益,淡泊名利、无私奉献,这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对领导干部的根本要求,也是共产党人应有的政治品格。在制度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领导干部的利益是正当的,但决不能把获取个人利益看成是自己人生的唯一追求,更不能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 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事业和个人价值的关系。我们并不一味地反对追求个人价值,关键在于追求和实现什么样的个人价值。在当代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做出成绩和贡献,只有为党的事业不懈努力,只有为人民的幸福奋斗不息,个人价值才是崇高的,也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 党风廉政建设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加大作风建设的力度,牢记“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更好地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不断夺取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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