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范县县委书记 赵茂辰
6月28日,全国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各地要以市(县、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坚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加大信访 工作力度,分析和把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继续加强矛盾纠纷的化解排查,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深入细致地做好调处工作。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和社会局面,我们应深刻认识到开展群众工作应认真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以理情绪、促稳定为切入点,以解决群众最为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有效化解当前困扰社会各个层面的不稳定因素,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在决策服务中,贯彻依法行政的理念,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群众工作历来是我们党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就要在法制精神的指导下,抓住群众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明确群众工作的根本任务,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要克服特权意识,自觉摒弃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行政手段和工作规程,牢固树立依照法定程序办事的观念,自觉将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不当特殊公民,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只有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把法律真正付诸实施,才能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守法。通过提高干部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使干部善于运用民主和法制的手段,善于尊重科学的规律,努力掌握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服务工作的本领和方法。
二是必须转变群众工作理念。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完善,人民群众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基本细胞和主体,党政部门应由过去的管理主体变为服务主体。我们现在的经济运行模式,正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以法制主导的市场经济转变,因此,不能再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思路和办法。但是,我们不少干部的思维方式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仍然沿用过去的老方法、老经验,从而导致市场化的经济方式、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行为和滞后的群众观念发生碰撞。因此,我们要切实转变做实做好群众工作的思想理念,把法律法规作为开展好群众工作的底线和有效工具。
三是把决策建立在群众愿望的基础上。在新中国发展史上,无论在政治领域、经济领域还是公共事务治理领域,都存在因政府决策失误,致使经济遭受损失以及对社会发展带来潜在损害的惨痛教训。在决策的过程中,要把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根本标准,把群众要求想在决策之前,把群众工作做在决策之前。要虚心听取群众呼声,从群众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发现问题,反思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决策。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广的优势,引导他们积极建言献策,为依法民主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要把信访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快速通道”,及时、准确地把握社情动态。要积极推行领导干部驻村蹲点,深度了解社情民意。通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努力使决策的过程变成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的过程,变成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变成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过程,使发展的进程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不仅要坚持深入基层的群众路线,春风化雨般的思想政治工作,更需要细致完备严密的法规政策,把群众对利益的理性诉求用具体细致的政策条文引上正轨。面对复杂的局面,通过贯彻群众路线,研究制定精密的政策和办法,可以寻找到群众利益的平衡点,实现安定有序的目标。
二、在工作方法上,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不断探索和创新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