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和省人防办联合组成检查组,就我市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和《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情况进行检查。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长沙警备区高度重视人民防空工作,人防建设纳入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的人防建设发展规划纳入了长沙市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人防经费纳入到了政府的综合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实现了专款专用。长沙城市整体防护能力快速提升,仅2006年一年就验收“结建”防空地下室数十个项目,总验收备案面积占全省总“结建”面积的62.7%。近6年来,我市先后引入社会资金4.1亿元,建设了韶山南路地下人防商业街等大型单建式人防工程,为我市城区道路提供了14条过街通道。
检查组在认真查看了有关人防工程,并听取了汇报后表示,长沙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人防事业,长沙人防事业取得了“又好又快、率先发展”的良好势头,长沙依法建设、管理人防工作,有效地促进了长沙人防事业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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