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集中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学习教育(4月上旬至5月下旬) 1、抓好宣传发动。各级组织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4月1日全省组织系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正确认识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重大意义、活动步骤、目标要求,积极主动地向党委(党组)作好汇报。迅速成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指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组建一支工作队伍,制定一个具体方案,开好一个动员大会。下级组织部门的活动方案要报上级组织部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指导组办公室备案。 2、开展学习讨论。各级组织部门要紧密结合全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促进科学发展,推动创业富民”为主题的集中学习活动的有关部署,认真组织组工干部开展集中学习讨论活动。要重点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新党章的学习,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抓好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等方面的有关论述的学习,抓好2008年全国、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组织工作相关理论、原则、方法和制度的学习,抓好省委组织部编发的相关学习读本的学习。要制定学习计划,通过举办组工干部培训班、开展专题调研活动、聘请专家教授举办讲座、统一收看相关教育专题片等形式,扎实开展集中学习培训。要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组织组工干部对如何做到“最讲党性、最重品行、最作表率”进行集中研讨。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一般不少于40个学时,学习活动中,每名组工干部要完成10000字以上的学习笔记并撰写一篇以上的学习体会。5月上旬,全市各级组织部门要围绕创新组织工作,宣传推介一批优秀组工干部典型。学习讨论期间,市委组织部将以区、县(市)和市直部门为单位,组织全市组工干部围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这一主题开展演讲比赛;启动全市组工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征文活动,优秀文章安排在《长沙晚报》、《长沙组工通讯》、《组工信息》和先锋潮网站上刊出。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分析评议(6月上旬至8月下旬) 3、广泛征求意见。7月15日前,各级组织部门要采取座谈走访、问卷调查、设立电子邮箱、开通热线电话等形式,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和群众、服务对象、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对组织工作、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注意听取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同志的意见。上下级机关要相互征求意见,做到上下联动。要安排专人负责意见的收集和整理。在6月底之前,结合绩效考核的社会公认评估工作,委托统计部门开展以组织工作满意度、选人用人公信度、组工干部形象认可度为重点的社会测评活动。7月上旬,召开全市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座谈会,交流汇总各地组织部门收集的有关组织工作、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建议,对后段时间的活动进行安排和部署。 4、深入查找问题。7月31日前,要结合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对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切实找准组织部门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机制方法等方面,组工干部在党性观念、思想作风、道德品行和表率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组织部门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分类建立台帐,采取适当的方式向基层党组织以及服务对象进行通报,形成汇总材料报上级组织部门活动指导组办公室。 5、召开民主生活会。8月31日以前,要围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这一主题,召开一次高标准的民主生活会。广大组工干部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不少于2000字)。要结合民主生活会的召开,广泛开展一次组织部领导干部与一般干部、老组工干部与年轻组工干部、上级组织部门领导干部与下级组织部门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