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的分配面向基层,主要安排到乡镇、街道和公、检、法基层单位及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工作,并将重点选派一部分选调大学生到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乡村工作。选调生在基层工作锻炼满两年后,由市(州)、县(区)党委组织部考察推荐,参加二次选拔,补充到各级党政机关工作。
编辑:姜帅 责任编辑:何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