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日前省财政厅下达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3亿元,用于江西省1万个自然村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至此,省级直接统筹用于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的6.58亿元已全部下达。
为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今年我省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的力度,采取省、市、县三级共建试点的方式,选择确定1万个试点自然村,通过直接统筹和衔接统筹两条渠道筹集16亿元以上试点资金进行集中整治。其中直接统筹资金达10.73亿元,即省级统筹安排6.58亿元,市级财政安排专配资金1.08亿元,县级财政安排专配资金3.07亿元,确保全省每个试点村达到10万元;衔接统筹资金5.45亿元,由各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负责筹集。
目前,全省新农村建设1万个试点自然村选报工作已经完成。试点将以自然村为单位,户数以30户—50户为主;对于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条件较好、工作基础扎实,具有整村推进扶贫行政村、以工代赈项目区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编制了产业规划和村庄整治建设规划,集中连片连线等特点的地方将优先考虑。近日,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已批复各地申报计划,2007年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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