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省市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会议召开后,浏阳市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如何贯彻落实《条例》,现已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一、认真宣传学习。浏阳市召开了全市各单位党建工作负责人会议,对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向全体县(处)级领导干部、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广大组工干部赠送了《条例》读本,并通过一台(浏阳电视台)、一报(浏阳日报)、一网(浏阳党建网)、一刊(组工通讯)等市内主流媒介,通过刊载条例内容、工作动态等方式,大力宣传学习《条例》,使主管领导熟悉、专职干部精通、全体干部了解,初步形成了各级各部门自觉贯彻执行条例的良好局面。
二、健全配套制度。根据《条例》精神,积极组织制定了全市具体实施意见,制定了干教五年规划,明确了科级领导干部调训要求,规范了各类培训班的组织管理;继续坚持组织调训、计划申报、在职自学、自主选学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培训情况考核、通报、培训质量评估、培训经费投入等相关制度,将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并将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逐步建立起以《条例》为主体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促进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突出培训重点。继续抓好中心组学习、“假日课堂”和在职自学这一干部教育培训的经常性渠道,严格学习管理,确保学习任务落到实处。在举办的主体培训班中,把学习《党章》、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一手抓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帮助广大干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掌握更多的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本领。(浏阳市委组织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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