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不断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强化监督成果运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是强化事前监督。强化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三项谈话等制度,强化事前监督。今年1-8月,同科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28人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25人次,实施诫勉谈话4人次,共收到群众反映干部有关问题的信件92件,确定干部本人向组织回复的25件,回复率达100%。
二是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将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使用相结合,根据审计结果调整、惩处干部,规范干部行为。近年来,参照审计结果对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交流调整65人,其中1人免职,共对5名有经济问题的领导干部作出了撤职、留党察看的严肃处分,挽回经济损失1200多万元。
三是强化财务管理监督。完善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强化资金管理,规范财务管理,今年以来,芙蓉区共完成财政评审项目75个,评审金额3500万元,核减945万元,核减率27%,同时查处“小金库”违规资金39万元;聘请政府采购监督员参与采购,增强招投标透明度,今年前8个月,政府合同采购金额2103万元,节约资金428万元,节约率16.9%。
四是强化违纪违法惩处。充分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作用,定期研究通报案件信息,强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惩处。今年以来,共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5起,其中大要案8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案3人,收缴违纪金额3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芙蓉区委组织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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