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天心区委组织部对全区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第七、八、十三条的规定,对区管干部中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逐个登记造册,建立了“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电子台帐”。
在干部提拔使用、调整交流时,对照台帐,严格实施任职回避。据初步统计,天心区科级领导干部中夫妻在区内工作的有46对,子(女)有6人,其他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有13人,无一例违反《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的。(天心区委组织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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