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充分发挥税收职能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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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
2.强化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促进人与人的和谐。一是开征社会保障税。开辟社会保障税,既是费改税的一个部分,也是稳定的需要,是为了解决失业人员、退休人员资金的重大举措。要建立有稳定资金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循序渐进、平稳过渡的原则,先将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纳入征税范围,将城镇企业和个人作为征税对象,待时机成熟后再发展到其他保险项目和全体公民。要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预算,专款专用,允许社保资金投资,保证社保收入稳定增长。二是适时开征遗产赠与税,抑制贫富两极分化,鼓励投资,减少财产滞留,促进资本流动。三是完善保护弱势群体的税收制度。健全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增加专项扣除,减少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四是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弱势群体。税务部门要落实好现行税制中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为弱势群体提供就业机会,使他们能够共享改革开放、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 3.实行可持续发展税收政策,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一是制定必要的鼓励资源回收利用、开发利用替代资源的税收优惠政策,发展循环经济。在税制设计和税收政策的制定上,要特别注重人均资源占有量较少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国情,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二是要加快推进环保收费制度的改革,研究开征环保税。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纳入环保税收制度。开征森林生态税,为森林生态体系的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并对森林生态环境的破坏行为加以制约。三是要改革资源税,扩大资源税税基。在现行资源税的基础上,将土地、海洋、森林等必须加以保护开发和利用的资源也列入征收范围,调整部分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增加资源消耗型、环境污染型行业和产品的税负。调高煤炭、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额标准。给予地方更大的地方税收政策调整的权限,准予在原有七个资源税征税品种的基础上增加相应的征税品种。四是扩大消费税的课征范围,把资源消耗量大、导致环境污染严重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效抑制投资过热现象。适当提高汽油、柴油、鞭炮、烟花等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 4.建立工业反哺农业税收政策,促进城声发展与农村发展的和谐。税收要从直接支持农业生产,逐步转变到支持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支持农产品加工或深加工;从直接支持农业发展扩展到支持农民提高收入水平。一是完善农产品收购和加工的增值税制度。对所有农产品加工和深加工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收购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除比例。二是建立提高农民收入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自主就业、自谋出路者,也可以比照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拓宽失地农民就业渠道。三是适当降低部分商品或劳务的间接税税收负担,对一些生活必需品减免流转税,以减少城乡低收入阶层,特别是农民的开支,相对提高他们的收入。四是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给予税收优惠,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在此基础上,可对农民在城镇购买住房等给予相应的税收政策,鼓励农民向城镇转移, 5.加强税收协调,促进地区之间的和谐发展。一是加快推进财税改革,从体制上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的税制环境。将属地原则的税制改为更为灵活的属地和异地并存的税制,进而推动要素资源按市场需求而不是按行政需求,实现跨区域整合。首先,统一内外税制。适应国民待遇原则,将现行只对内资企业和中国居民的税收的征收范围扩展到包括外资企业和外籍居民在内的所有纳税人,实行国民待遇,合并内外资企业税制,实现“三个统一”。即统一并适当降低税率,统一税前扣除标准,统一优惠政策。逐步降低名义关税税率,优化关税保护结构,提高市场开放度。其次,改进税收增量返还方式,提高欠发达地区税收增量返还的比例,解决税收额多的地区得到的返还额多,其财力充裕,而税收额少的地区得到的返还额少,财力依旧不足的问题。再次,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按照适当集中、合理分权的原则,逐步扩大省一级地方政府的税收管理权限,将一些区域性强、不影响全局经济发展和分配格局的地方税种的管理权限下放给省级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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