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执纪执法机关要切实发挥好监督检查作用,督促落实好党和政府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认真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措施。
二要围绕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支农资金专款专用,各种补贴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
三要围绕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乱征滥占耕地的行为。
四要围绕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有关纪律,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实施。
第五,严明党纪政纪,严肃查处各种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案(事)件。在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中,执纪执法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及其背后的腐败案件。
一要抓紧研究制定对涉及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和有关侵害农民权益方面的责任追究规定,充分运用纪律检查手段的权威,加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
二要进一步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等重点农资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的坑农、害农行为,有效遏制化肥、农膜、柴油等农资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
三要严肃查处挪用、截留、克扣、侵占、贪污各种支农资金的行为,严肃查处因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引起群众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事)件。要重点查处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地区和部门领导要追究责任。
四要加强对农民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基层政府要健全信访排查调处机制,把问题解决在农村基层和萌芽状态。上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信访件的督查督办,保护农民群众信访举报的正当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编辑:姜帅 责任编辑:何仲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