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领导干部需实现八个方面的变革:从官本位、事本位向以人为本的领导方式转变;从经验领导、经验决策向科学领导、科学决策转变;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从英雄主义向平民主义的领导方式转变;从“零和博弈”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向双赢、多赢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转变;从“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的领导方式转变;领导职责重心的转变;从强迫命令式的领导方法向协调的领导方法转变。
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毋庸置疑,目前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包括制度设计)仍然是官本位、事本位的领导方式。官本位实际上是古代封建社会的一种统治方式,其表现就是“官为贵,民为轻”,官居主导地位的治理方式。官本位就是“以领导者为本”,在领导干部中至今仍有相当的市场。事本位的管理方式是近代大工业的产物。事本位就是以做事、做成事、提高效率为中心,把人当作“做事”的工具,人是工具,事是目的。事本位在我们干部中也相当程度地存在。以人为本是对官本位的否定,当官不是做老爷,而是社会公仆,人民当家做主,不是被统治、被奴役、被剥削、被压迫的对象。以人为本同时又是对事本位的扬弃,当今社会,知识化的经济时代,人们不仅仅满足于物质生活的富裕,而且追求精神生活的充实,希望从工作中领悟生活的真谛,希望从工作中达到自我价值的实现。所以,我们既要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要讲人的全面发展;既要讲GDP,更要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讲政治文明,讲尊重人权,等等。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科学发展”。社会的科学发展的实现,是建立在对社会发展的必然性认识及运用这种认识进行改造社会的基础上的,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这种对社会的科学认识与改造则表现为科学规划、科学决策与科学领导的过程。领导工作中最怕胸中没数拍胸脯,情况不明拍脑门,决策失误拍屁股的三拍干部。现在,人们更重视以权谋私的问题,其实,决策失误比腐败更可怕。国家审计署通过对10家央企审计报告查出:经济犯罪金额16亿元,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损失145亿元。李瑞环说:最怕碰上“不懂、主观、有权”的领导。不懂不可怕;不懂、不听别人意见才可怕;不懂、不听意见、但说了可以不算也无大害,最可怕的是碰上不懂、主观又有权“三位一体”的人,其破坏性常常是无可弥补的。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的对立面是人治。人治的现象在领导干部中还相当严重,如家长制、领导批示代替政策法律的现象等。关于权大还是法大这种争论本身就足以证明人治现象的严重性。人治的本质就是官员的权力大于法。因此,如何对领导者的权力进行规范与监督,使其行使权力符合道德规范、科学规范、制度规范、法治规范,从而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将是一个长期的困难的过程。
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习惯于扮演救世主的角色,习惯于包办代替的做法。比如在领导干部换届选举中,许多人喊出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样错位、越位的口号。人民的“福”由谁来“造”?是人民群众自己来创造,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常识。如果领导干部真的以“造福”为己任,那么他(或他们)就会亲自动手、不遗余力地去“造福”,就会出现党政机关从领导干部到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有任务、有指标去招商引资,完不成任务的就扣工资、就降职的现象;就会出现强迫农民借钱去建整齐划一的别墅,包办代替农民搞生产,结果“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既然领导干部的职责不是“造福”,那又是什么呢?其实很清楚,领导者的职责就是领导,就是“带领”、“引导”、“指导”人民群众去“造福”,具体说来就是:第一,帮助人民群众选择和确立“造福”的方向;第二,要为人民群众的“造福”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