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明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待市场经济的态度,完全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
在历史上,落后国家的社会主义由于缺少马克思学说所要求的那些物质前提和主体力量,导致苏联模式的“无社会的社会主义”。只有走出这一模式,才能为社会主义开辟健康的发展道路。
因此,当今中国需要的不是倒退而是前进,是更多的市场经济,更多的民主。
最近几年来从“民间”到学术界,从网络到出版物,流行着一种观点,认为中国二十多年来以市场经济为指向的改革开放背离了原来的社会主义方向,从而带来了巨大的矛盾与冲突,因此现在应该及时“反思”并迅速刹车。这种思潮以马克思主义为旗帜,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号召,并以此来彰显自己的政治正确性和道德优势。这种思潮还认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由国家权力解决公平问题,因为公平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和目的。据说这才是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惟一正确解释。在我看来,这种政治主张是肤浅的,不正确的,其理论基础也谈不上是马克思主义,而只不过是对这一学说所作的道德主义、浪漫主义解释以及对失败的苏联模式之自觉不自觉的美化和留恋而已。把这种“马克思主义”运用于我国现实,我深信,既不会有利于人民大众和社会进步,也不会给马克思主义带来任何益处。
一
马克思和恩格斯是把自己的社会主义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依照他们的历史认识,社会主义是一个长期自然历史过程的必然方向,是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经济矛盾高度发展的替代物。把社会主义看作客观历史意义上的必然性而不是主观道德层面上的必要性,正是马克思学说区别于其他一切社会主义流派的地方。决定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基本观念的,始终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规律性认识而不是抽象的道德伦理“诉求”。然而,这一马克思学说的实质到后来却经常被人们忽视和遗忘了。20世纪以来,对马克思学说作伦理主义、道德主义的解释,无论在西方和东方的社会主义者队伍里都占据了上风。人们愈来愈热心地大讲特讲、竭力“弘扬”的是马克思学说对资本主义的道德嫌恶和对社会主义的正义追求,而对马克思学说的历史唯物主义本来特征避而不谈,这样就完全把马克思恩格斯改造成了伦理社会主义者,描绘成了虽然怀抱对弱者、对劳动者的无限同情但却缺少自己的完整历史理论逻辑的道德家或宗教家。依我看,与其说这是在赞扬马克思,不如说是在侮辱马克思。因为这种做法恰好不是把马克思当作一位立志以科学的检查和医疗方案根治资本主义机体弊病的医生去看待,而是在称颂这位医生时对他的医疗方案闭口不谈甚至毫无兴趣,只是一味啧啧赞美他那颗治病救人的好心;不是依靠我们今天更加发展了的科学手段去检验这位医生的医疗方案,指出其中至今仍有科学价值的部分,同时,如果可能的话,也要发现其中的不足甚至错误之处,以便使之更臻正确和更具有现代水平,而是尽力使人们相信,他的方案正确还是错误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对待病人时他志趣高远,目标高尚!你们能够想象如果某位真正的医生受到这样的赞扬,他会作出怎样的反应么?我想他一定会说:对不起,我宁愿要对我的医疗方案的尖锐而实际的批评,也不要这种空洞的赞扬。
二
迄今为止,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那种从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和社会矛盾之中自然孕育出来的社会主义革命并没有出现过。我们所看到的社会主义革命都不是在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化中心地区,而是在经济文化大大落后,刚刚只有资本主义初级发展或干脆就没有资本主义发展的东方国度中发生的。应当承认,这些社会主义革命一般有其特定世界历史意义上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因为它们是资本主义全球化扩展进程中各种复杂的现实矛盾和精神发展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了的西方社会主义理论与东方各“后发的”或“欠发达”的国度在被动现代化过程中的现实困境交互作用的结果。但是,此必然性非彼必然性,这些地方并没有具备经典马克思学说所要求的那些资本主义物质前提(高度发展的生产力和符合现代文明水平的文化)和主体力量(数量和质量上都足够发达、从而能够在革命后对社会生产资料实行自治管理的工人阶级人民大众)。而由于缺少了这些条件,在过去将近90年的历史上,落后国家的社会主义实验,直接间接地总是引导向苏联类型的 “现实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由于能够借助高度集权的巨大政治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完全可以在一定时期内迅速取得某些重大的、颇可称道的经济成就,也可以在一些时期或一些情况下凭借管理者的理想信念、本能的同情心和道德自律之类的主观条件,为谋取人民大众的利益实行有利的措施和政策,但所有这些措施和政策都没有得到制度上的客观保证,因而只能视为一种自上而下的、依靠幸运的偶然性去保证的赐予。这一体制的最大弱点在于,由于缺乏民主,在制度安排上并没有保证劳动者大众自己掌握生产资料和实行自我管理,而只是建立了某种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政治权力对生产资料公有关系的“代管制”(如罗莎·卢森堡在其名作《论俄国革命》中早就富有预见性地指出的那样)。可以简洁地把这种社会主义叫做无社会的社会主义,因为它恰恰是把社会——组成社会的人民大众——的参与管理排除在了整个社会组织的基本运作之外,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公有制,无法防止自己不成为管理者的公有制。这样一种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所预言的那种社会主义大异其趣,现实生活早已证明,就长期而言,它既保证不了效率也保证不了公正。这种社会主义的典型——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给国家、人民,同时也给马克思主义带来了巨大伤害。不走出这种苏联式“社会主义”的藩篱,不但不可能实现什么社会主义理想,甚至也不可能进入现代文明社会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