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深圳平湖起码有四五十个人想走我这条路,但一般都只有几十个人的规模,小打小闹,没有形成气候。”张全收说。
东莞还出现了冒名的全顺公司。
让张全收睡不着的还有人们对他的质疑,这种质疑使万分注重名誉的张全收很容易被人敲诈、勒索。
“张全收,不要再伪装,山西的窑主只害了400人,你害的人上万,该罪当剐,你用榨取员工的血汗钱搞捐款,再买通媒体包装,名利全收。”
“下周我们建议向深圳市政府,组成严格调查组进驻你公司……”
张全收向记者展示了许多这样的讹诈手机短信息,并当着记者的面给行骗者打电话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你肥了,就会有人来宰你。我就不明白,为什么我使企业、民工双方得利,可以减少民工群体维权事件的发生,却受到这些人的敲诈。”
张全收十三四岁就在瓦砖厂打工,卖过冰棍、蒸过馒头、开过小客车,打过架,撞过人,被关过,也“找人”帮忙过。后来1992年到了深圳,因为混得多,什么人都能搞得定,开饭馆,办车站,到了今天终于混出来了。
所以于建嵘说:“勒索可能并不是张全收最害怕的”,张最害怕的还是制度和执法环境,他最担心哪一天“突然没了”,他“没了”,全顺公司也“没了”!
“这一万多农民工可咋办?”张全收很喜欢不停地问这个问题。
张全收有点疲倦地对记者说,他不知道公司要做到多大,他现在也在做别的生意,购置厂房来出租。厂房是不动产,比起“漂移的社会”,更实在。
于建嵘对全顺公司的基本性质判断就是“劳务租赁”,而这正是即将实行的《劳动合同法》要强力规范的地方。权威部门分析,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施行,此类公司必将全面洗牌。
《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该法还对此类公司的注册资金等方面设置了门槛,同时对公司承担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更大挑战。
摆在张全收面前是,在中国大量企业都没有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给工人以合理、合法待遇的情况下,如果他完全按照此法行事,恐怕在经营上会难以为继。
“多数企业不可能按照《劳动合同法》来雇用农民工。就像在菜市场卖肉,市场价一块钱,你卖一块二,就没人买;卖八毛,很快就抢光了。如果市场工价是1000块,我们的工资你发到800块,人家也不会跟着你来干了,若按照法律要求发到1200块,企业就不跟我们干。”
不过,他还是认为“只要别的公司能做到,全顺也一定能做到。因为全顺是这个行业的老大,没理由搞不好。”
“我希望能够当上全国人大代表,在明年的两会上见到温总理,我见了温总理,我会激动得掉眼泪,我会问总理,我们是一个农民工,从农村走出来的农民的孩子,现在带动了一万多个农民工,我能不能当他的带头人,这个事我能不能去做?我能去做,谁来给我一个许可,谁来叫我去做?”
“到时候,我还会在身上挂满奖章。”张全收说。 (感谢南方农村报对本次报道提供的支持)
权威访谈:假如张全收不是好人
于建嵘谈超越现行制度运行的全顺模式
于建嵘 著名“三农”学者、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他曾经花费半年时间,先后五次来到全顺公司考察,他一共访问了200多个农民工,写下了70多万字的访谈记录。他以一个著名学者的身份保证,农民工对张全收普遍认同。
记者:你对全顺公司作了长时间细致的调研,最直接的感觉是怎么样的?
于建嵘:张全收做这么事情,起码讲,他得到了农民工的普遍认同。在我看来这是最重要的标准。别人说张好与不好没有意义,关键在农民工怎么说。
张全收最早的冲动肯定是赚钱,但他赚钱不是靠克扣工人,他赚钱主要体现在工资谈判能力上,他以组织的形式与工厂谈判往往能争取主动。
而对社会也是有利的,虽然有人批评他说,你手头上有这么多人,你们要是闹事怎么办?事实上他比谁都清楚这个问题。他根本不敢闹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