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组织的中央新闻单位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采访团抵达重庆。
在近4个小时的情况介绍和两天的实地采访中,记者听得最多的就是“重庆要逐步建立法治型政府”。重庆市认为,直辖以来,重庆经济社会虽然取得了较快发展,但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要缩小差距,创造西部地区最佳发展环境,最有效的手段就是通过改革创新,转变政府职能。而要转变政府职能,最重要的是提高政府运行的总体水平,逐步建立起政务公开、管理科学、运行高效、责权统一的法治型政府。
改革创新,推进依法行政
为建立法治型政府,近年来,重庆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创建法治政府、完善市场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三大战略目标开展工作。2003年,制定了创建法治型和服务型政府的总体方案;2004年,作出了创建法治政府“行政决策听证、政务信息公开、部门文件审查和行政首长问责”的“四项制度”安排;2005年,依工作性质分类出台了转变政府职能的“三大管理创新”,即:宏观层面创新行政决策、中观层面创新行政审批、微观层面创新行政执法;2006年,依工作层次分类制定完善直辖市行政体制“整合市级执法资源、培育区域性中心城市、推进乡镇执法监管改革”的“三级联创方案”,从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四个方面入手,切实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
在推进行政依法的各项工作中,重庆市围绕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为重点,通过创新执法理念、改革执法体制、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机制、开展执法清理、改善执法方式、强化监督制约等措施,狠抓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努力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公正、制度完善、保障人权”的执法机制,进一步从整体上改善和规范了行政执法,使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以人为本,践行执法为民
重庆市政府针对行政执法的基本规律和内在要求,通过创新制度、机制与体制,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使行政执法工作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市政府相继制定了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大建设项目定期公示制度、重大社会治安案件通报制度等重要制度,全方位深化政务公开。记者了解到,重庆市各级行政机关基本做到了执法依据、执法机关与人员、许可条件与程序、岗位责任、执法档案等依法、全面公开。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均全面公开了各种行政许可的实施条件、办理程序、处罚措施和法律责任。
在执法过程中,重庆市坚持以人文关怀为核心,强调坚持教育优先过罚相当的原则,注重保护残疾人、下岗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民的权利;强调坚持程序正当的原则,注重维护和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保护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强调坚持科学执法的原则,注重发挥执法的引导、规范、协调和保障能力;强调坚持公正处罚的原则,注重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在接受采访时,重庆市法制办主任李殿勋告诉记者,2003年以来,重庆市通过实施行政首长问责、强化执法错案追究、创新复议监督、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抓好执法案件回访等措施,及时纠正了一批违法行政行为,着力解决了个别地方、领域存在的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简单执法等问题,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为“人本执法”理念的落实奠定了群众基础。
完善机制,提高执法水平
针对行政执法的基本规律和内在要求,重庆市通过推进综合执法,实施联合执法,探索协助执法,规范委托执法以及建立执法资源共享机制,较好地解决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职能交叉、扯皮推诿、效率不高、监管缺位等问题,提高了行政执法运行的总体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