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在新形势下,我市将文化产业作为发展的重点产业之一写入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并将其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当中。为将文化产业做大做强,我市发挥自身优势,深化改革,整合资源,加快发展,通过抓机构、抓规划、抓调研、抓项目、抓招商等有效措施,使我市文化产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从今天起,本报推出《推动长春更快更好发展·看文化产业》专栏,将从不同的侧面展示我市文化产业的发展思路、方向和所取得的可喜成绩。
据市统计局统计:目前,长春市市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为1.2%,占三产的比重为2.9%。2001年至2004年,市直文化产业增加值的平均增速为22.7%,高于同期三产平均增速8.4%。2004年,我市市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18.2亿元,比上年增长25.8%,在三产中增幅最高。这样一组数字显示出,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力初步显现。作为朝阳产业的文化产业,给了长春一个新的经济发展空间。 如何把文化产业做大做强,长春市不断探讨发展文化产业的新路子——围绕市委十届七次全体会议提出的“把文化产业培育成战略性重点产业”的目标,我市坚持两轮驱动原则:坚持一手抓项目、一手抓市场,大力发展以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艺演出、休闲娱乐等为代表的主导文化产业;大力发展以创意文化产业为代表的新兴文化产业;加大挖掘文化资源的力度,积极打造文化产业品牌,全面推进文化产业体制和机制创新,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一手抓项目一手抓市场 发展文化产业项目是关键。据了解,在项目储备分类上,我市筛选了44个文化产业项目,其中,电影电视类9个,新闻出版业2个,文化旅游业9个,演出娱乐业3个,网络类2个,文化用品制造业1个,民间文化产品类2个,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类10个,国有文化企业改造项目1个,其它项目5个。其中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4个。这些项目已作为储备项目,纳入《吉林省文化产业投资项目册》,其招商引资、推介活动正通过各种渠道有序展开,对于增加我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后劲很有意义。 目前,长春市已经确立了8个重点项目:即长春印刷工业园(城)、长春文化大厦、有线电视网络改造、有线数字电视、汽车产业技能人才培训中心、印务中心、机械加工人才培训中心和长春赛车场。据了解,这8个重点项目按预定计划顺利实施,进展情况良好。 长春市还精心组织“文化产业园区”和“科技文化中心”的策划工作。根据“南服北工,科文居中”的功能进行分区,在目前的高校园区、长影世纪城一带,集中布局科技文化项目,与新城区中部形成科技文化核心区,构建开发区的创新源头和产业高地,充分发挥长春作为东北地区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和科教文化的优势。“一个园区”和“一个中心”的提出,丰富了文化产业的内涵,为我市文化产业步入快速发展轨道作了必要的准备。 另外,在培育文化产业市场体系上,我市着眼建设综合性文化批发交易市场、人才市场、投融资市场等,建设良好的、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通过培育、整合、规范、监管文化市场,培育扶持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