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走进普兰店市城子坦镇东老滩村吴屯贫困残疾户王家祥的新家,水泥地面平坦、整洁,四面墙壁雪白、光滑。王家祥说,政府不仅给最低生活保障金,还给我们家盖了三间新房,日子过得挺舒心。
像王家祥这样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的大连市农村居民共有5.05万多人,约占全市农业人口的2%。2005年,大连市政府出台《大连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办法》规定,凡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家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或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户口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都可以申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农村低保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经济状况相对较好的市区,低保资金按照3∶7的比例承担;经济状况稍差的县(市),低保资金两级财政按7∶3的比例支出。截至目前,大连市、县两级财政已累计支出农村低保资金9367.8万元。
大连市在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群众予以保障的同时,将五保供养人员和特困户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分散供养的五保人员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全额保障;对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在全额保障的基础上,再上浮50%;对部分残疾人、三胞胎以上未成年子女等部分人员实行优待政策。同时对具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劳动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11种人关闭低保大门。农村低保不搞“终身制”,提出低保申请的群众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的民主评议和公示;已经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村委会、乡政府每个季度对其家庭收入和人员变化情况进行一次核查,真正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基础上,针对困难居民在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特殊困难,大连市先后建立了多项配套制度。大连市在每个乡镇建立一个爱心救助超市,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市政府将“帮助农村困难居民家庭实施危房改造工程”列入全市“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纳入市财力投资计划,五年内将完成5800户农村困难居民危房改造任务,改造后的每户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农村低保对象享有《大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规定的医疗保障待遇和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近日,大连市民政局又起草了《大连市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旨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仍看病困难的农村低保户,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及住院治疗时,再给予一定额度的救助。
编辑:姜帅 责任编辑:何仲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