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保障公共安全的应急体系
来源: 《人民日报》

  建立和完善紧急状态的法律体系。紧急状态法律体系是整个应急体系建设的制度保证。建立和完善紧急状态的法律体系,应克服法律效力层次不一、责任机构各自为政的弊端,进一步整合和完善消防、防汛、抗震、公共卫生事件等各专业性的法律法规,建立统一、协调的应对紧急事件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理顺政府、社会、企业、个人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为了使四大体系的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切实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应充分利用和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尽快构建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资源共享、运转高效的应急信息管理平台。同时,积极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公众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从而降低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概率,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编辑:周璐璐 责任编辑:易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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