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农村的各类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农村安全事故的多发不仅给农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而且直接影响着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因此,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安全问题应该成为各级政府不容忽视的严峻课题。
当前农村安全工作存在诸多问题
农村安全监管薄弱。在安全生产监管上,目前,虽然我国92%的县(市、旗)都建立了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但由于我国的安全机构设置是上大下小的倒金字塔型,县级安监机构人数较少,主要承担县乡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管,无力顾及农村安全。乡镇一级基本上没有设置安全监察站(所),没有专职的安全监管员,基层行政村组更无安全员,致使农村安全生产监管长期存在“缺位”,管理“真空”。同时,我国当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城市和企业等有组织的生产活动考虑过多,对农村的特殊情况考虑不够,也是影响农村安全监管薄弱的症结之一。
在公共安全监管上,许多省尤其是经济欠发达的省份,农村公路基本上处于“不设防状态”。在2003年10月28日以前,我国实行的是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农村道路并不属于交警管理的范围。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了公安机关监管农村公路的职责,但交警的警力严重不足,而且交警绝大多数在城市,只能把有限的警力摆在国道、省道等主干公路上,给农村交通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在农村消防安全上,由于公安消防部门警力有限,且主要集中在城市,无法开展分布极广的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以至有近70%的火灾和60%的火灾死亡人员发生在农村,严重威胁到农村的公共安全。
农村安全事故凸现。目前,我国农村每年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灾害,不论从数量上还是从造成的经济损失上,都不亚于工业生产中的事故。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将农村安全事故和灾害归结为以下三大方面:
一是消防安全问题。据公安部消防局的统计,2000年至2005年,全国农村累计发生火灾50万起,造成9600多人死亡、11300多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6亿元,这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二是交通安全问题。近年来,随着农民收入快速增加及生产、生活需要,二轮摩托车、三轮载货汽车等农村“三小车辆”迅猛增加,相应地,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亦呈上升势头。据统计,2005年发生在农村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占全国的20%。三是建筑安全问题。农村中大部分施工队伍无资质、农村建房一般没有正规设计,建筑物资的起吊装、高空作业的防护等保障条件很差、从业人员普遍存在文化程度低,安全意识薄弱,缺少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能力等问题,从而造成农村拆建房事故屡屡发生。
除此之外,每年在农业生产、生活等方面发生的其他种类事故,也都为国家及受害者带来严重损失。
农民工安全问题严重。据有关部门统计,2005年全国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已超过2亿人。从行业角度看,采掘业中农民工占从业人员的近80%,建筑业中占71%,加工制造业中占68%。而在采掘业和建筑业中,农民工伤亡相当严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2005年全国矿山共发生伤亡事故5218起,死亡8280人;建筑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288起,死亡2607人。这些事故中农民工死亡人数占75%以上。在加工制作业中,农民工的工伤和职业危害也相当严重,断指断手和职业中毒事件屡屡发生。
农民工超时劳动现象也十分严重,因疲劳作业酿成的工伤事故时有发生。每年职业伤害、职业病新发病例和死亡人员中,半数以上是农民工。
农村稳定安全难度加大。目前农村的治安虽然较好于城市,但各种复杂激烈潜在的矛盾却依然存在。群体性事件和打架、偷盗等现象时有发生。
同时,有关统计显示,不能与父母外出同行的农村留守儿童比例高达56.17%,6-16岁的农村留守儿童人数已达到2000万人,其中的一部分儿童由于疏于管教,失学现象比较严重,成为农村社会中的闲散人员,经常违法滋事。此外,农村一些“村霸”、“乡霸”等横行霸道,加之地方宗族势力的存在,也会制造出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农村正常的社会秩序,对农村平安建设构成了巨大威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