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反腐制度化的善治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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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湖南日报 |
日前,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局出台国内首个《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该市纪委将在网上设立《株洲廉政》网页和“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专栏。《株洲廉政》设立举报信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网络信访举报件。笔者以为,此举体现了网络反腐制度化背景下的善治理念。
胡锦涛总书记日前在考察人民日报社时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要加强新兴媒体建设,而且直接与网民互动、交流。在当今信息时代,互联网的话语权分散化,让每个人都有发言的机会,已经成为人民行使民主权利便捷而有效的手段。作为一种“全天候”的反腐利器,网络反腐既可以使群众信访举报更加方便快捷、成本更为低廉,也可以使受理机关对信访举报信息的收集、处理和管理更加规范和高效。因此,网络反腐越来越受到我国有关部门的重视,很多腐败案件的发现和查处,就是源于网络上的实名或匿名举报。
然而,网络反腐的实质,是民间反腐力量得到制度认可,并形成新的监督体。这一监督体不仅和纪检机关互动,还互相监督,从而使反腐形成官、民有机互动的良好局面。株洲市出台网络反腐办法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为民间反腐提供了制度化平台,使民间反腐与现有的反腐机制良性互动,不至于走向盲目;同时也使现有反腐机制在民间资源配合下,更有效地清除腐败。
有专家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呼唤政府善治。善治的深刻意蕴,在于国家的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就是一个实现政府与公民社会的良好互动与合作的过程。网络反腐制度通过网络这个载体,成功实现作为一种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监督国家权力工作的有效方式。其背后所体现的,是通过一个法定的渠道,让每个公民都能平等有效地充分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监督国家机关的权力运行。
当然,网络反腐也是个技术活,就如驾驶汽车一样,驾驶不当就会伤人伤己。期待我们的网友遵守“驾驶规则”,绝不能将网络反腐平台作为个人宣泄情绪的工具和场所。只有当我们基于正当目的、以事实为依据、有序进行网络举报,才能配合有关国家机关一起织起天罗地网,让那些怀有潜在腐败心理的官员有“伸手必被捉”的顾虑,让腐败分子无处遁身。(马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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