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以来,雨花区东塘街道干部、群众和单位捐款踊跃,街道纪委履行职责,确保赈灾款如数上缴,使爱心人士爱心不受伤。
东塘街道纪委召开社区工作人员会议,要求负责赈灾工作人员情系灾区,对灾区人民负责,对爱心人士负责。一是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和物品的募集管理、上缴情况的监督。所有募捐单位务必出示上级或慈善会的结算收据。募捐款项结算保管必须要三个人以上参与。二是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纪律,切实保证救灾资金、物资用于受灾群众,不少一分。一经发现有贪污、私分、截留、挪用的,坚决从严处理,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三是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依纪依法不得随意散布谣言、干扰破坏抗震救灾的行为。四是要求所有捐集善款一律上墙公示,透明公开,公开接受监督。五是要求各社区支部纪检委员,切实履行责任,对街道纪委负责,发挥监督作用。六是街道纪委汇同财政所,民政办抽查赈灾募捐情况,检查账薄。(雨花区委组织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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