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果园镇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制定了工业发展、招商引资和劳动力就业等三项奖励政策,加快富民强镇的进程,为原生态乡镇建设提供经济支持。
一是工业企业发展奖。对规模企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50%以上、税收比上年增加50万元的,奖励企业法人代表1万元。对镇外投资者来该镇兴办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当年生产总值500万元以上、创税收20万元以上的,奖励企业法人代表1万元。对当年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新产品和发明专利产品、当年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的企业和为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给予适当奖励。
二是招商引资激励奖。凡新引进的在本镇注册并产生税收的镇外投资企业,待项目实施后,按照投资规模1‰的比例,对引进项目起到关键作用的引荐人给予奖励。
三是促进本地劳动力就业奖。凡新招聘本镇劳动力、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和新推荐劳动力到二、三产业就业的村,对该企业或村按照5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奖励。(长沙县委组织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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