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规模越来越大
2002年,农业部组织制定了优质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等11种主要农产品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为推进优势农产品优势区域建设,2002年起,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用于良种推广补贴。2002年安排1亿元在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4省(区)实施了1000万亩高油大豆良种推广补贴,每亩补贴10元。2003年,高油大豆良种推广补贴规模扩大到2000万亩,同时实施了100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合计补贴资金达到3亿元。2004年补贴范围扩大到专用玉米和水稻,其中优质专用小麦、高油大豆、专用玉米分别补贴1000万亩,每亩补贴10元,同时对部分省的水稻实施补贴,补贴标准为早稻每亩补贴10元,中稻和东北粳稻每亩补贴15元,晚稻每亩补贴7元,共计补贴21678万亩。2005年起,中央财政良种推广补贴规模逐年扩大,3年来,分别安排38亿元、41亿元和56亿元左右,除了继续稳定优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的良种推广补贴面积(分别为1亿亩、3000万亩、1000万亩)外,逐年扩大水稻良种推广补贴规模,2007年粮食作物良种推广补贴面积4.51亿亩(其中水稻3.1118亿亩),占我国粮食面积的28%,并新增了3300多万亩的棉花良种推广补贴,占我国棉花面积的40%。
在国家良种推广补贴政策的带动下,部分省(市、区)也安排资金实施了良种推广补贴。江苏省2004年安排5000万元实施了510万亩的水稻良种补贴,安排5000万元实施了小麦良种补贴,2005年起每年安排8000万元实施1000万亩粳稻良种补贴。
管理办法日臻完善
目前我国实行的良种推广补贴并不是单纯的种子价格补贴,而是按照县有区域分布图、乡有任务分解表、村有供种清册、户有供种(订单)卡的要求,建立项目档案,并与优势区域、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体培训和订单生产“五挂钩”,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农民意愿、专家推介、市场认可等原则,确定补贴品种,通过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供种企业和供种价格,按补贴到户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通过供种企业扣除补贴款优惠供种到户;二是按计税耕地为基础对粮食种植面积进行补贴,通过财政所发放到户。前一种实施办法是与农民购买良种直接挂钩的补贴,后一种实施办法没有与农民购买良种直接挂钩。从有效引导农民购买良种,推进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来看,以采取与农民直接购买良种相挂钩比较适宜。江苏省经过几年实践,形成了以科学确定补贴区域、补贴品种推介制、实施方案申报制、供种企业和价格全省统一公开政府采购制、采购结果合同制、补贴结果村级公示制、补贴资金报账制、实施过程督查制、责任追究制等为主要内容的阳光操作办法,在实践中表现出了较好的效果。
编辑:李童 责任编辑:何仲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