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湖南省农机化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
全省农机部门把今年6月作为《条例》宣传月。如何结合实际,贯彻实施好《条例》,促进我省农机化事业发展?省农机局局长谢国华日前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内容有“六新”
记者:《条例》修订有哪些背景?
谢国华:1997年颁布的《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已经贯彻实施10年,滞后于农业发展新阶段对农业机械化的需求。2004年以来,连续4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把农机化发展摆在十分重要的地位。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农机化正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我省及时修订《条例》,全面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精神,对促进新形势下我省农机化事业发展,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修订的《条例》在哪些方面有新规定?
谢国华:修订的《条例》有“六新”。一是明确了农机管理部门执法主体地位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农机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管理和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二是规范了农机行政许可事项,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驾驶培训机构资质,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资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上路行驶的农业机械的牌证核发等许可事项有了明确规定。三是从推广、销售、使用等环节明确了农业机械质量保障的具体措施。四是注重保护农机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五是确立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六是从支持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对专门从事农田作业和自营性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等方面明确了扶植措施。
关键在落实
记者:如何让新修订的《条例》家喻户晓?
谢国华:农机部门将6月份定为“《条例》宣传月”,各级农机部门除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外,还要向当地党委、政府作好专题汇报,并在媒体上广泛宣传。此外,农机部门还把《条例》列为农机管理干部、农机从业人员和农民机手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多方面的宣传,实现《条例》家喻户晓。
记者:如何有效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条例》?
谢国华:新修订的《条例》能否发挥最大功效,关键在于能否得到全面有效的实施。各级农机部门要切实抓好五个方面:一是积极争取和落实对农机化发展的扶持。按《条例》规定,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力度,市县两级要尽力争取扩大专项资金规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衔接,争取对农村机耕道路建设的资金投入,落实好拖拉机养路费减免的优惠政策。二是加强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各地要按照《条例》规定,对没有办理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督促机手尽快办理牌证。对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路行驶的农业机械,从6月1日起,启动实施牌证管理。三是完善农机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完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制度,依法抓好农业机械产品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的检测和鉴定,组织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为农民选购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可靠信息。四是加强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采取有效的扶持措施,建立和完善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教育培训机构与群众性农机服务组织,重点扶持以农机大户为主体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认真落实农机跨区作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五是加强农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农机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
编辑:李童 责任编辑:何仲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