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央财政拿出专项资金10个亿,在全国6个省开展农险试点,用于水稻、棉花等5种农作物品种的保费补贴。湖南是中国的一个产粮大省,水稻产量位居全国第一,同时,又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省份,自然名列其中。中国金融大典
为此,湖南省保监局会同省财政厅、农业厅以及省地方金融证券办,在全省范围内尝试建立一种市场化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
湖南保监局局长罗忠敏谈到,遇到大灾之年,农业保险可以改变农业救灾的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效率。因为农业灾害的救助仅仅依靠灾后政府补助的模式远远不够,而通过农业保险来赔偿农民的灾害损失,放大了救灾的资金效应,改变了农业的救灾模式,可以促进国内比较落后的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罗忠敏谈到:“这样的做法,实际上借鉴了国际上市场经济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惯例,从全球范围来讲都是一种符合WTO规则的产业‘绿箱政策’。”
湖南省地方金融证券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农业保险在赔偿农民灾害损失的基础上,还能够帮助发展农村金融、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他说,农业保险不仅可以稳定农业投资者的风险预期,拓宽农业融资渠道,提高农业融资能力,而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金融机构在贷款人遭遇大灾之后的贷款回收,降低信贷风险,稳定和增加支农贷款,从而更好地推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为农业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在具体的操作层面,湖南省保监局选择人保财险湖南省分公司和中华联合湖南省分公司进行试点。湖南省人保在今年5月份新成立了农险部,走马上任的农险部总经理邓靖生是一位做过多年一线业务、拥有丰富经验的农险专家。
邓靖生告诉记者:过去政策性农业保险没有中央财政支持,各地的试点主要靠地方上的财政支持。今年中央财政直接给予补贴,对农险而言可谓一大喜讯。他说,农业生产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强,面临的首要风险就是各种自然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而且这些灾害是农民在种粮过程中无法预见的,遭受的损失却是他们直接承担的。“因此我认为,做农险不论通过什么形式,在最后保险理赔时一定要把赔款直接赔到农民的手中。”
邓靖生谈到,在今年农险试点之前,湖南农村的一些保险尝试也获得了一些突破:“比如农房保险,2006年我们在全省14个县(区)实现了农房统保,共承保农户61.35万户,保费收入339.18万元。今年一季度,道县、宁远、古丈、龙山、武陵等县支公司实现了农房统保,已收保费130万元。郴州市分公司已由市政府3月27日发文,要求市、县(区)两级财政按2∶8的比例共同出资,对辖区内农房实行统保,预计可增收保费1000万元。”
记者在湖南南部的农村中发现,在目前农险产品相对匮乏的条件下,有一种村干部责任险显得颇具特色。在郴州、永州、湘西自治州等地,保险公司开办了村干部综合险,为村干部提供集意外险和家财险于一体的保险保障,2006年人保在全省共收保费约200万元。
在刚刚发生的6月水灾中,重灾区宁远县有不少农村的村干部投保了村干部责任险,其中有320户单位或个人出险,损失金额25万多元,都陆续获得了保险公司的赔偿。
据了解,在具体推广过程中,村干部责任险的费率和条款在各地各有不同。人保财险宁远支公司总经理雷德宪向记者具体介绍了宁远的村干部责任险:“我们这里每个村可以有5名干部(俗称‘村里的5把手’)投保这个险,每人每年缴保费48元,可以保人身意外5000元,家财2000元,种植、养殖500元。这个险种在农村地区挺受欢迎。”
编辑:李童 责任编辑:何仲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