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根据市直机关纪工委长直纪字[2006]2号文件要求,结合组织工作实际,在部机关组织开展“撰写廉政格言、履行廉政格言、评读廉政格言”活动。 一、活动时间: 5月中旬至6月下旬 二、参加对象: 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三、征集内容: 格言内容必须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积极健康、弘扬正气、语言精练、创意新颖、时代感强、寓意深刻。采取诗词歌赋、警句警言、手机短信、对联、顺口溜、短文等形式,每篇(条)在50字以内。 四、评选方法: 活动由部机关党委牵头,办公室、研究室负责组织评选,并在“先锋潮”网站开辟专门的学习园地组织进行评读活动,评读的结果将作为评奖依据之一。部机关评选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优胜奖9名,集体组织奖3名,并给予适当奖励,组织奖进行通报表扬。获一、二等奖的作品报市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参加市直机关“撰写廉政格言、履行廉政格言、征集廉政格言、评读廉政格言”竞赛活动。 五、活动要求: 1、“撰写廉政格言、履行廉政格言、评读廉政格言”活动是今年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活动。按照市直机关纪工委的要求,单位领导参与率要达到85%,科级干部要达到90%。各处室(中心)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把这次活动作为廉政建设自我教育的方式,积极参与,做到“人人撰写廉政格言,个个履行廉政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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