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 员 教 育 基 地 服 务 承 诺 公 布
    各党员教育基地将按照“加强管理、全面开放、提高服务、力求实效”的原则,积极主动地承担起为全市党员教育提供服务的职责和义务,组织编写贴近党员实际的宣传讲解材料,对于集中组织参观学习的单位将努力提供优质讲解服务。其中收取门票的单位将为党员参观学习提供以下服务:

    1、流动党员凭《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可免费到党员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教育;

    2、长沙市行政村(居)、城市社区和新的经济组织、新的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织党员到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教育,凭党组织或党员服务中心介绍信,门票可享受5折优惠;

    3、长沙行政区域内年满六十周岁的中共党员,持《身份证》及《党费证》可免费到党员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教育;

    4、长沙行政区域内的在校学生党员,持《学生证》及《党费证》可免费到党员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教育;

    5、长沙行政区域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党员,持《最低生活保障证》及《党费证》可免费到党员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教育;

    6、每年7月1日,组织关系在长沙的党员凭《党费证》可免费到党员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教育。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通过在党员教育基地上党课、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重温革命历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到党员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教育。集中组织党员到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的单位,要提前与教育基地进行预约,以便党员教育基地统筹安排,为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
长 沙 市 首 批 党 员 教 育 基 地 授 牌 仪 式

新 授 牌 的 党 员 教 育 基 地

关于确定首批长沙市党员教育基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