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镇以组织建设为龙头构建社会管理新格局
永安镇是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所在地,也是浏阳工业新城的核心区,2010年镇财政收入实现4.12亿元,被评为湖南省十大魅力乡镇,长沙市“十快乡镇”、“文明乡镇”。然而,处于高速发展的永安,各类矛盾纠纷集中突出,社会管理难度大。对此,镇党委提出: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党组织建设为龙头,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取得明显成效,2011年上半年公众安全感测评获长沙市第一名。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实行包村揽线,构建齐抓共管。为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联村揽线的同时,将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责任明确,并采取签订责任状的形式,实行“四包”,即“包项目推进、包任务完成、包矛盾化解、包社会稳定”。对于其中因产生矛盾纠纷而相互推诿、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的,追究领导者个人的责任。通过这一责任的落实,各联村揽线领导,都能亲自挂帅,参与矛盾纠纷的排查处置,形成了责任上肩、齐抓共管的局面,没有相互扯皮、“踢球”的现象发生。
二是强化支部责任,实行辖区首责,促进责任落实。在抓好村组调解组织、信息网络建设的同时,我镇重点强化村(社区)支部责任落实,推行辖区首问责任制,要求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签订责任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确保小矛盾不出组,一般矛盾不出村,将其作为奖惩村(社区)支部的重要依据,与综治维稳专干经济效益直接挂钩。凡没有向镇上移交矛盾纠纷或引发不稳定事件的,实行年度奖500元,综治专干奖200元;凡出现一例矛盾纠纷上交的,扣发村支部目标管理奖100元,扣发村级综治维稳专干当月报酬20元;出现不稳定事件的,扣发村支部目标奖500元,扣发村级维稳专干个人报酬100元。同时,逐月通报村级调解工作情况,从工作机制上保障村级首责的落实。
三是强化党员责任,实行设岗定责,确保各负其责。我镇充分发挥党员在社会管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将党员作为社会管理的第一道防线。镇党委在各支部实施“设岗定责”制,在每个党支部设置若干个“社会管理岗”,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因此,镇党委按照“谁上岗,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在岗党员承担起维护本支部的社会稳定之责,牵头并为主化解支部范围内的矛盾纠纷,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列入党员评先评优和续任考核依据,使得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