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探索“商圈党建工作的现实思考 |
| 罗玉环 |
| 来源: 长沙组工通讯2008年第1期 |
2、党务干部的培养有待加强。商圈内各类党组织负责人思想观念和工作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商圈党建工作有机关化、行政化倾向,在思想上还没有形成区域大党建的思维模式。商贸企业中党员人数少,能从事党务工作的人才更少,寻找和培养能力强、有热心、素质高的潜在党务工作者非常困难;也有一些处于培养期的对象刚熟悉党务,但由于岗位变动、人员流动,往往前功尽弃。另一方面,不少基层党务工作者对商圈党建工作存在着“有想法无思路,有方向无办法”的情况,缺乏创造性地开展商圈党的活动的勇气和能力。 3、党建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一是党组织的覆盖率还比较低,商圈内一部分商贸企业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条件;二是制度还不规范,部分商圈内党组织虽然能够正常开展活动,但是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上,仍然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三是商圈内流动党员、下岗党员、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新的经济社会组织有党员无组织、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三、商圈党建工作的机制探索 1、加强组织协调,建立“一家牵头、多家参与”的调度机制。面对新形势,我们应该突破原有狭义的组织部门抓党建观念,建立“一家牵头、多家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组织部门负责抓总协调,部门单位共同参与,从宏观上抓好对商圈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税务、工商等部门发挥业务优势,负责对商圈内新申请登记的各类商贸企业及中介组织的审核、服务,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党组织组建工作;宣传、教育、劳动、经贸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合力。要以乡镇(街道)党(工)委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各部门与各驻乡镇(街道)站所队实行联动,各社区党支部参与,分工协作,具体负责商圈内党组织组建工作及运行的协调、指导、服务。 2、加强体系建设,建立“科学合理、长效支撑”的保障机制。一是健全领导机制。依托区委非公经济组织工委,建立商圈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商圈内乡镇(街道)党(工)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商圈党建工作。二是健全投入机制。选配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建工作有热情的党员担任商圈内党组织负责人,并加大培训力度。坚持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选配素质高、有热情的党员担任专(兼)职联络员。区、乡镇(街道)两级把商圈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争取驻区的上级部门单位和区内单位积极支持商圈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党组织开展工作,帮助解决活动场地、办公设备等有关问题,实现党建资源共享。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常委会定期研究商圈党建工作制度,促进商圈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区委常委联系点制度,力争将联系点办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建立乡镇(街道)党(工)委的党建目标责任制,调动其参与商圈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评比激励制度,激发商圈内各类党组织和党员争先创优意识。 3.加强分类管理,建立“运转有序、操作实用”的管理机制。针对商圈内党员类别多元化的特点,应分层面地加强商圈内党员的教育管理。一是流动党员的管理。将流动党员就近就便编入党组织进行管理。流动党员较为集中的社区、项目工地、商务楼宇和各类市场等,要及时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要结合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载体,将党组织的教育、管理贯穿于党员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之中,通过党小组、党员服务中心、党员活动联络站,加大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和约束。二是新社会阶层党员的管理。采取“定时间、定地点、定联系人”的“三定”管理方法,确保党员组织生活正常开展。采取原则性、灵活性、多样性、实效性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行“共产党员经营户”挂牌制度;开展共产党员诚信经营示范店、示范商场、示范街创建活动;成立商圈非公经济党组织党员之家、党员业主俱乐部及党员义工队伍,充分展现党员在商圈建设中的风采。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的管理。由商圈内社区党组织和单位采取“双重管理、双向反馈、双向服务”的共管形式,使党员“八小时以内有单位管,八小时以外有社区管”。四是特殊群体党员管理。对离退休党员,采取定时、定点、有选择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组建“志愿者服务小组”、设立“党员责任区”等形式,让离退休党员充分发挥“余热”。对下岗职工党员,通过举办再就业培训班、提供岗位信息等形式,为他们开展职业培训活动;对于长期下岗,生活存在困难的党员,各级党组织及时进行救助。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