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是我国自古以来关于选人用人的经典理论。长期以来,在这种传统理论的影响下,我党的干部管理工作形成了一套既定的方法和模式。但是,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这一传统用人理论已经明显滞后。作为党的组织部门,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现代化干部队伍,就必须改变“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传统用人观,树立“疑人要用,用人要疑”的新型用人观,通过建立科学的干部绩效管理机制,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推动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疑人要用,用人要疑”是新形势下组织工作的新理念
“疑人要用”是指管理者在被用对象的人格、能力等尚不确定的情况下,本着保护人才、爱惜人才的目的,观察他、考验他、大胆选拔和并使用他。与传统的“疑人不用”相比,“疑人要用”更多地体现了用人制度的开放性与灵活性。“疑人不用”思想将凡是不清底细的人一概拒之门外,置之不用,犯了“关门主义”的错误,这势必会让很多有用人才“英雄无用武之地” ,最终造成人才的埋没和浪费。而“疑人要用”强调的是建立科学的选拔、考察机制,发现人才,启用人才,用其所长,避其所短。
用人要疑,是指管理者采取谨慎的措施管理人、监督人。“用人要疑”是由人无完人的客观性决定的,符合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思想。人是自然人,也是社会人,每一个人都生存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特定的社会环境造就了每个人特定的成长经历、知识兴趣以及意识形态。也就是说,人都有其成长环境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形成了人的弱点或不足。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我们要勇敢承认人性的弱点,正确面对和把握干部的各种不足,在怀疑中使用,在使用中怀疑,始终不忘加强对干部的监管,只有这样,才能合理用人,科学用人,准确用人,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疑人不用,会丢弃许多有价值的独到人才;用人不疑,忽视了人的能力的退化和品格的病变。因此,它们都不符合党的组织工作原则和要求。而“疑人要用,用人要疑”讲究的是在积极的动态过程中,实现疑与不疑的对立统一。党的组织工作要求我们从人的本质出发,以制度建设为本,在“疑”与“不疑”之间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所以,“疑人要用,用人要疑”是对传统用人之道的完善与发展,是新形势下组织工作的理念创新。
二、“疑人要用,用人要疑”的核心是加强对干部的考核与监督。
“疑人要用”不是盲目的,它需要有科学的用人标准作指导;“用人要疑”不是主观的,它必须借助科学的监督考评机制。疑和用是矛盾的统一,用是目的,疑是手段。在组织工作中,坚持“用人要疑”并不是说对干部胡乱猜疑,毫不信任,而是在干部可能出错的地方,加以制度防范,“疑”在事前、“疑”在明处,让干部时时处于组织的监督和管理之中,自觉形成一种内慎力和趋同力,从而在制度规范内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所以,“用人要疑”的核心是要加强对干部的考核与监督。
首先,要明确干部考核与监督的内容,即“疑”什么。根据人的成长规律以及影响人成长的各种因素,对干部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疑”:一是要疑其思想觉悟,看其是否对组织忠诚,是否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疑其能力,看其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能否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三是要疑其面对困难的态度,看其能否客观地对待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四是要疑其大局观念和集体意识,看其能否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五是要疑其思想品质,看其作风是否端正,是否严以律己、清正廉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