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真正意义上的市容长效管理,必须从被动迎检和突击型、运动式的市容环境整治转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并由粗线条、低层次、低水平的徘徊转向注重打造精品、塑造形象的高级阶段的管理。一是要实行综合管理。我们必须在方法上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来管理,在措施上协调民政、工商、市政、绿化等部门采取配套措施整体推进,实现标本兼治。如在取缔流动摊贩和占道市场的同时,要加快室内市场的建设,配套出台相关的招商政策,降低门槛,引导流动摊贩归店、归市经营;对一些特别困难的占道摊点经营户,在取缔其摊点后,应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保证其基本生活所需。另外,对占道摊区、摊点拆除后的一些场地,应迅速还绿、还路,让违章者无占道的空间。二是要推行科学创新。通过科学合理规划,建立快速准确的信息反馈机制,并将信息技术、遥感技术、系统科学、行为科学等先进手段运用于城市环境管理中。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对管理设备和管理手段进行信息化改造,搭建城市管理信息化管理平台,引入数字化城管系统,提高城市管理的动态模拟和实时监控能力。
2、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行政绩效考核评估是近年来在我国公共行政组织管理方面盛行的一种绩效测量方法,在城市管理中也得到了广泛运用,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扭转传统的“只重投入,不重结果”的城管模式。但在实际运用中,也凸显出绩效考核评估模式的不足。首先,应当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评估,与城管系统内部的评估机制相结合。仅有内部的评估,很难保证评估的客观和公正,因为人们不会轻易否定或推翻自己作出的决定或目标选择,完全有可能有选择性地隐瞒、忽略或扭曲信息,致使目标的制定、执行出现偏差。当然,社会中介组织必须独立于城管系统之外,靠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现代的评估技术、评估结果去生存、竞争、发展。政府所要做的只是制定相应的规则,约束中介组织的行为,框定中介组织的市场空间。其次,要改进绩效评估的方式、程序、技术和辅助手段。在现行的绩效考核中,更多采用的是定性指标、经验评判、主观结论、人情鉴定等,评估结果的权威性较低。笔者建议设立城市管理考评委员会,专司考评事项。在考评委员会内设立不同的专业考评组,由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特邀的社会人士组成。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检查事项,还要聘请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当然,这一机构随机性较强,只有在每次实施检查考评活动时才发生作用。此外,可将高新技术引入检查活动,建立检查项目电子检索系统和检查指标网络体系,实行指标测评法以及百分考核测算法,以客观标准和科学测算代替表象观察和经验处理。
3、建立亲民型管理机制。树立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是亲民管理的起点。要对城管队伍进行形象设计,统一标识、统一用语。建立层级培训制度,提高队伍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文化知识、法律法规、实物操作、队列作风等各方面水平,使城管执法人员树立“七种意识”(即敬业意识、模范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效率意识、创新意识、形象意识)和“五种能力”(即依法行政的能力,做思想教育工作的能力,处理社会矛盾的能力,高效完成任务的协调能力,准确流畅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此外还要进行正面的宣传引导,在电视、广播、报纸上开设城管专栏,通过问题解答、求助热线、典型案件剖析,以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在一些管理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设立针对不同违法行为的警示标志,不但告知禁止的行为,而且明确标示处罚的措施。
4、建立创新机制。创新,是城市管理永恒的主题。目前的城市管理尚处于“初级阶段”。我们必须正视这个现实,在实践中,抓住市民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实行重点突破。在具体工作中迅速改变面貌,取得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来,力求在城市管理上不断创新,实现城市功能布局的优化、市容环境的美化和经营秩序的净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