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年的领导干部公选面试评委工作中,笔者先后多次参加了湖南长沙市、益阳市、贵州铜仁地区、青海海西州等单位公选领导干部的面试工作,从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每次面试评分时,做到认真把握标准,客观公正评分。通过过关斩将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一般来说都是较优秀的,在面试评分中不能给太低分。本人一般是按照“好、中、差”三等,根据考生素质情况分级分段评分,即分别为95±3、90±3、85±3分,或分别为90±5、85±5、80±5分。同时,每次还将“面试序号、选拔职位、本人对考生的评分及名次、考生最后综合得分及名次、去掉的最高最低分、本人评分与同一考生最后得分的分差”等情况列表记录,进行对比分析。既要坚持自己的观点和标准,不“人云亦云”,又能看到评判上的差距与得失,从而逐步完善面试评分工作。
总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面试评委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只有准确把握了领导干部公选面试中的以上五个方面的问题,才能确保每次面试工作能够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到真正优秀的人才,使其走上各地各级领导工作岗位,促进一方事业的发展。 (作者系市文化局纪委书记、市考试中心公选面试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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