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市2008年组织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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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监督。突出抓好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定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函询、述职述廉、责任追究等制度。认真落实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实施和成果运用。 六、充分履行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职能,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6、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围绕长沙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人才工作调研。出台《关于加强全市企业家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着力培养支柱产业、现代物流、服务外包等领域急需的专业人才。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出台扶持政策,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校企合作,实行订单教育,组织定向委培,开展技能比武,有针对性地培养高技能人才。在天心区开展试点,探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方式方法。继续抓好科技特派员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17、大力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健全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人才流动机制,着力破除人才流动中的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引导和促进人才在三支队伍中合理流动。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相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奖励制度和福利制度。健全专家健康检查、疗养考察、子女入学等关怀机制。 18、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探索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抓好《长沙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中期评估。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建立人才统计体系,不断完善人才工作政策。在完善和推动重大决策专家评估论证方面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组织好首届“香港•湖南院士论坛”。 七、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着力构建充满活力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 19、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活动场所等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表彰一批落实管党责任先进单位。抓好县(市)区委、市直部门党组(党委)落实管党责任情况的通报和县(市)区委书记履行管党责任述职试点。制定实施《2008-2012年长沙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坚持分类指导,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抓好党建示范点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国有企业、“两新”组织、机关和学校等各个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20、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和发展机制。抓好党员教育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牵头举办4期党务工作者和师资示范性培训班。加大在生产一线、青年和农民工、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出台《长沙市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规范》,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21、深化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继续加强“电子党建”、“数字党建”的探索,建立城乡党员组织关系衔接机制、城乡党组织协同抓好流动党员管理的责任机制、城乡流动党员信息管理网络运行机制。拓展长沙党员服务网和网上办公系统的信息通联等功能,推进党员信息管理数据库与党员身份认证对接,与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及查验对接,探索开发各级党组织数据库客户端,构建基层党组织的信息联系系统,实现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点对点”的联系与管理。 22、拓展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推进党员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示范点建设,召开全市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会议,总结、推介一批党员服务中心建设的经验。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用2-3年时间实现全市村村都有基本活动场所目标,并抓好村级活动场所的综合管理和效益发挥。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和方式,加强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开放度、互动性、吸引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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