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 |
| ——在全市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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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积极推进组织制度创新为抓手,大力营造团结和谐的党内民主氛围 一是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针对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领导班子职数有所减少、全委会组成人数有所扩大等新情况,各级地方党委要明确和细化全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范围,研究制定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具体制度。完善地方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的运行机制,待中央有关文件出台后,严格抓好落实。积极探索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在浏阳市、开福区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 二是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切实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认真落实党章及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规章赋予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民主权利,让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真正发挥主体作用。积极推行党内事务公开,在农村、企业、街道社区等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中开展试点,逐步规范基层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积极推行重大决策广泛听取意见等制度,进一步疏通和拓宽党内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渠道。探索党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的公开途径和形式,在芙蓉区开展“三会开放”制度试点。 三是做好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的有关探索。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重要标志。要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推行党员、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探索改革选举候选人介绍办法及与选民见面方式,规范选举程序和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范围。要认真抓好正在进行的村级班子换届工作的指导,组织好公推直选村党组织书记的试点,对乡镇出缺的党政班子成员,也要逐步进行公推直选。 3、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为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组织工作改革创新的核心任务。要全面正确地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按照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定不移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广大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 一是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从实际出发,逐步做到公布干部选任的原则、条件、方法和程序,公布班子职数、职位要求、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公布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等,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完善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操作办法,有序扩大参与人员的范围,不断拓宽干部合理表达意愿和展示才华的渠道,合理界定民主推荐票的权重,增强民意表达的科学性、广泛性和真实性。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提名的主体、原则、程序、纪律和责任作出规定。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决策机制,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逐步扩大市委全委会表决范围,推行市委常委会讨论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积极探索竞争性选拔干部新方式,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出台《长沙市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实施办法》。探索以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为主要内容的差额选任办法。 二是在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统筹协调上下功夫。适时召开全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会议,研究出台全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意见。继续抓好职务任期、交流、辞职和任职回避制度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科级干部交流实施办法,积极推进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跨单位交流。继续做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实施工作。从今年开始,在岳麓区开展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操作办法试点,在开福区开展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试点,在望城县开展差额选任领导干部试点,在市城管局、民政局、卫生局开展党委任免干部票决制试点。要统筹抓好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总结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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