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公安局党委
“天下安危,公安系于一半。”面对世情、社情、民情、敌情的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维护改革发展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开展对敌斗争,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必须建设一支政治坚强、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秉公执法的公安干部队伍,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委组织部的大力指导下,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总体思路,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抓手,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全面推进公安干部队伍建设,为打造平安长沙、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严把考录关口,从源头上保证干部素质
当今时代,世界各国在警察现代化建设中的发展模式虽不尽相同,一个共同的工作取向,就是拓宽视野,广纳群贤,从源头上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公开选拔,从严把关,择优录取,为全市的公安事业聚集了一大批德才兼备、体能俱佳的优秀人才。
1、拓宽选人渠道。一是扩展思路。我们突破“公安系统属于特殊行业、需要特殊人才”的思维定势,把公安系统定位成一个浓缩的社会体系,把公安民警定位成一个浓缩的社会群体,注重人才队伍的结构效应,从而树立了“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全新理念。二是开阔视野。我们一改过去考录民警时只盯住军转干部、公安院校毕业生等部分群体的做法,把选人的眼光放宽到整个社会,注重从各行各业中招贤纳士,从而为选拔优秀人才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三是放宽条件。在每年的民警考录中,我们都会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岗位需求,在不降低标准的前提下,适当放宽报考者的资格条件。2005年,我们取消沿用多年的专业、未婚、生源限制,规定凡具有长沙地区户口、大专以上学历的公民均可报考。陈规的打破,吸引了大量人才,出现了3800多人竞相报名的生动场面。
2、规范录用程序。对考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与程序精心设计,严格把关,不断规范,使各个环节环环相扣。在报名环节,严格按照招考简章进行资格审查,绝不擅自更改和任意伸缩。在体检和体能测评环节,认真贯彻体检医院保密、检测不合格淘汰等规章制度,绝不违反原则和照顾情面。在面试环节,提前对面试工作人员实行封闭管理,做到面试前一天下午确定考官人选并通知报到;考官进入面试地点即切断一切通讯,考官主考考场、考生面试顺序都以抽签方式确定,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官当场打分。在考察环节,明确由分局、县(市)局和支队政委负总责,抽调政治素质高、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民警组成考察组,深入考生所在的单位、居委会、村(组)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走访、座谈和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调查,深入考察,形成翔实的考察材料,提供可靠的用人依据。
3、实行阳光操作。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我们坚决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民警考录中实行阳光操作。一方面,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每次考录民警,我们主动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对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体能测评、面试、考核、公示、录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另一方面,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每次考录民警的条件、过程和结果都及时对外公开,向社会公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杜绝人情关系,坚决防止“暗箱操作”。自2001年实行全省统一考录民警以来,我局共考录7批1067名新警,没有发生一起违规违纪事件,真正做到了录用单位、用人单位和群众“三满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二、坚持正确导向,从根本上发掘干部潜能
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做好干部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才能发掘干部潜能,激发队伍活力。我们根据公安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从特长、能力、实绩三个方面入手,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