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浏阳市委
为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规范初任领导干部的提名,从机制和源头上遏制干部选任工作中的不正之风,2001年以来,浏阳市委在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领导干部准入机制,建立了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认证制度。规定全市所有初任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必须取得任职资格证书,方能进入领导干部通道。从五年的实践来看,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认证制度进一步深化了公开选拔制度,促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系统设计,力求资格认证的科学性
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认证是一项新生事物,在工作中,我们坚持前瞻谋划,理性思考,力求科学规范。一是制度设计系统化。我们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5+1”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相继出台了《科(局)级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局)级干部任职资格认证制度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对认证原则、认证条件、认证类别、认证程序、用证范围和认证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较传统的公开选拔制度相比,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认证制度在制度层面上实现了由职位考试到资格考试、由定岗选拔到分类选拔、由考任一体到考任分离的转变。二是操作程序规范化。在认证过程中,我们根据制度规定,严格操作规程,做到环环相扣,程序严密。每名报考者,均要通过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六个环节,方能取得任职资格证书。在报考中,要求报名对象必须是单位推荐的后备干部,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在考试中,我们按照中组部《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的要求,结合我市市情和职位特征,突出针对性、科学性,重点测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对中层骨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干部都给予实绩加分。在考察中,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单位人员联合组成考察组,要求考察组成员不少于3名,与所在单位人员谈话不少于15人,通过严格的考察考核,确定发证对象。在任用时,对所有发证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分析,根据不同单位的职位要求和不同人员的气质、性格特征,按岗择人,按需用人,合理配置。三是认证方法科学化。每年年初,市委组织部均组织专门人员对市直单位和乡(镇、街道)的领导班子深入调研,按年龄、性别、文化、任职时间等类别建立台帐,分析现任班子总体特征和未来职位需求情况,根据调研结果,对认证的门类、发证的名额进行预测。认证的组织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做到了方案制定、试题命制、考试时间、考场编排、阅卷评分、资格入围“六统一”,使资格认证工作由突击性工作变成了常规性工作,实现了各个环节的有序运行。
二、阳光操作,确保资格认证的民主性
工作中,我们注重在各个环节上公开透明,将干部选拔工作置于阳光之下,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届的监督,从根本上保证了选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一是选拔过程全面公开。在资格认证中,我们以《浏阳日报》、浏阳电视台、浏阳党建网站和党务政务公开栏为主要载体,对任职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录取数量、比例、程序等一一公开,对进入笔试、面试、考察圈的名单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分别予以公告,对所有拟发证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开受理部门和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竞争平台凸显公平。我们注重搭建公平的竞争平台,为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能够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在确定报名资格上,只设置最基本的条件,大大降低了参选门槛,最大限度地吸纳各类优秀人才参与竞争。在考务人员组成上,监考人员、面试考官、考察组成员均通过各方推荐、组织认定等程序予以确定;面试考官结构实行多元化,从领导到基层干部,从专家学者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不同角度对考生的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评价,确保认证客观准确。在考务工作组织上,实行考前分组、流动监考、面试考生封闭后抽签等办法,堵死了打招呼、说情者的门路,让所有参考者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参与竞争,确保了资格认证的公平。三是认证结果确保公正。由于选拔过程全面公开,所有的操作都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无论是工作人员的失误,还是参考对象的舞弊或者工作程序上的偏差,都会受到群众的举报甚至质疑。对于群众反映的情况,我们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真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有效地维护了认证结果的客观公正。五年来,在笔试环节中,共有49人在考试中舞弊、违反考场纪律等被取消笔试资格t在面试环节中,有18名入围者因不关闭、不上交通讯工具、未经工作人员许可擅自出入等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在考察过程中,有5人因弄虚作假、伪造证件、不符合报名条件,有11人因有违纪行为,有29人因工作表现一般、作风不实、群众基础差等原因被取消发证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