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常育用才之智。善任是知人的目的,什么时候用,往什么位置用,采取什么办法用,怎样才能做到用好、用活,确实是一门学问。用人的基本要求是:用当其时,力求达到最佳时机;用当其位,力求形成最好结构;用其所长,力求发挥最大优势。用人之长,避人之短,是用才之首策。人各有长短,只有用其所长,避其所短,才能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尽其妙。我县工业局有一名公选的副局长,由于业务不太熟练,反响平平,我们考察过程中发现他工作有魄力、有胆识,把他调任政务中心副主任,因为岗位适合,他干得红红火火。用人的时候要敢于打破常规用才,敢于破格用才,要讲台阶不唯台阶,重经验但不迷信,论资历更重能力,看本质不求完人,求效益不避风险,真正把人民群众需要的优秀人才选拔上来。用人必须注重实绩。政绩突不突出,工作实不实干,能充分说明一名干部的能力状况。要坚持把实绩作为考察干部升迁流转的重要砖码。要善于发现有“潜绩”的干部,特别是那些在各 方面条件较差的地方甘当无名英雄的干部。要疏通出口,形成“无功便是过”的导向,使那些思想保守、畏缩不前的干部让出位子。要做到“选上人才”和“选下庸才”相结合,把肯干事、会干事的干部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作为组织部门,要不断健全选人用人的工作机制,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作为组工干部,要着力提升自我素质,培养选人用人的策略、艺术和智慧,真正做到知人善任。 五要常壮护才之胆。“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马称也”。国人有见不得他人“冒尖”、“出头”,对人才有逆反心理的陋习,这种环境为谗言的产生和传播提供了社会条件,也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制造了无形的“瓶颈”,这种现象的直接后果就是人才的沉沦和埋没,这对人才本身是不幸,对国家和事业更是不幸。对于这一点,我们组工干部要有清醒的认识。在实践工作中,有些干部由于敢说、敢闯、敢为而得罪了一些人,遭到嫉妒和攻击,这样的干部说不定是难得的人才,我们应该有保护的意识。在保护人才的时候,要坚持实事求是,主持正义,准确、合理地评价干部。要善于重用那些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实绩突出的人,不让他们吃亏;注意识别那些投机取巧、沽名钓誉、弄虚作假的人,不让他们得势。同时,当用人上出现不正之风干扰时,要有一种不信邪的精神,坚持真理,尊重人才,杜绝谗言、谣言;当干部受到不公正待遇时,要敢于主持公道,按照政策坚决纠正;当跑官、说情风刮来时,要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当干部受到冷遇时,要敢于走“冷门”,主动关心帮助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