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是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深化和发展,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三是实践上迈向新征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相互联系、相互贯通,既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全会提出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建设和谐社会的现实目标、具体措施和主要任务,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并要求我们切实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长期的历史任务和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部署,表明构建和谐社会已经从认识和理论层面推进到实践操作层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迈向新的征程。
二、新农村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
农村与社会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新农村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是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新农村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
一是农业和农民始终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中国是典型的农业大国,农业和农民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这是我国经济社会无法超越的发展规律,虽然这一现状现在逐步得到改变,但是农业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却不会改变。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民缴纳的税费支撑了中国工业化的初期积累。据测算,建国后50多年,中国农民对工业化的贡献超过1万亿元。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显示,从1949年到2003年,全国累计征收农业税394566亿元。有关专家指出,我国农民以税赋形式所作的贡献,几乎贯穿了建国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特别是工业化初期,农业税对工业化财力的积累居功至伟。据有关部门的不完全统计,从1953年开始到1983年取消统购统销政策,通过“剪刀差”,农民对工业的贡献超过6000亿元。同时,有关专家认为,多年来实行的“三提五统”、“县乡统筹”、“村级提留”和挖河治水以及各种费用、集资、教育费附加等,特别是大型河道的开挖、疏浚和公路、校舍、水利配套设施等,这些本该由国家投资的,全部转嫁给了农民。以上几笔数据,其金额就高达5万亿元(按现价算)。而且,我国财政投入长期以来偏重于工业和城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农业一方面是高付出,一方面国家对农业低投入,中间的“隐性”贡献更为巨大,对国民经济的支撑作用仍是无可替代。
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都反映和体现在“三农”工作中。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九大主要任务,涉及到切实可行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创造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这些工作都会反映和体现在“三农”工作中。我国是一个农民占大多数的国家,8亿人口生活在农村,农民是否安居乐业,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无不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广大农民的收入增长了、文化素质提高了、法制意识增强了,广大农村形成了安定祥和的局面,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就会更加牢固。同时,从人的素质来看,农村人口的整体素质还有较大的差距。再次,从工作的基础来看,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现状也相对落后,等等。这些都说明新农村建设也是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
三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共八个部分,全文约16万字,从八个层面论述了如何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其中,更加注重社会事业建设,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落点。《决定》明确指出: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农村建设、区域协调、就业、教育、卫生、文化、环境——七大社会事业将筑起中国和谐社会的大厦,而新农村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主要内容——七大社会事业之“首”被提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