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
来源: 先锋潮网站

  对违反规定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党的地区、盟委员会对县(市、旗)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的决定,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
  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党的县(市、区、旗)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编辑:周璐璐 责任编辑:何仲文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最新新闻  

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芙蓉区出台《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
《“十一五”期间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
06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长沙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
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核准) 地方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选配实施新修订任
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
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 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
《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


相关链接   

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
芙蓉区出台《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工
《“十一五”期间上海工会干部教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
06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
长沙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