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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
来源: 先锋潮网站
根据有关规定再次重申,县级以上(含县级)党政机关不得采用停薪留职、带薪留职等方式鼓励领导干部离职离岗经商、办企业。 已出台此类政策的地方,等予以纠正,并采取妥善措施处理好相关问题。对乡 (镇、街道)机关,要根据机构改革进展情况,调查研究后再提出规范意见。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下海”是新形势下干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一个新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既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加以规范管理,又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有效管理办法。
编辑:周璐璐 责任编辑:何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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