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是依法治省四项重点工作之一,根据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及厅党组年初工作意见,今年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由省厅统一组织实施,为了切实搞好考核评议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领导。每个考评组分别由一位厅领导带队负总责,并确定一名组长负责考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组长分别由厅机关和两局熟悉考评工作的同志担任。厅机关和两局各指定七名熟悉考评工作的同志分别负责各考评组对司法局、监狱、劳教所考评的具体工作。同时,各考评组还要确定两名同志分别负责考评分数的统计和情况综合工作。 二、考核评议步骤: 1、听取被考评单位汇报。被考评单位要对照省厅制订的考核评议办法认真总结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打分,并准备书面总结汇报材料由主要领导向考评组汇报。 2、对照考评办法查看基础台帐;随机抽查档案,查阅案卷;实地查看政务公开的情况;开展问卷调查,个别谈话。 3、召开座谈会。根据被考评单位汇报情况和考评组的查看情况,召开座谈会,全面掌握被考评单位这一年度来的执法工作情况。必要时走访当地人大、政法委、信访办、政府法制办等单位了解情况。 4、测评,汇总。考评组根据查看和走访的实际情况对被考评单位进行测评,确定扣分点,汇总情况。 5、反馈意见。考评组测评汇总后,对被考评单位反馈考评意见。肯定成绩和好的做法,提出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需要改进的工作,指出扣分点。被考评单位对扣分点存在异议的可以在考评结束后5日内向省厅考评领导小组进行申诉。 6、综合评分。考评结束后,各考评组回省厅碰头,汇总情况,综合评分,进行分类排队,确定等次。 三、考评时间。考评从10月16日开始至10月27日结束,原则上每个单位考评一天时间。10月16日上午在厅机关召开各考评组组长会,学习考评办法和细则,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掌握标准。10月16日下午开始,各考评组分赴各地进行考评,10月27日各考评组回省厅碰头综合评分。要求每个考评组提交书面考评综合材料,内容包括考评情况、执法中好的做法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和建议。 四、考核评议纪律要求: 1、考核评议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评的内容和标准对被考评单位进行考评,不得包庇、袒护或刻意刁难被考评单位;对于一票否定的指标要严格落实到位。 2、考核评议工作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工作中不得接受被考评单位的红包、礼品或大吃大喝,更不得酗酒。 3、考核评议工作人员进入监区工作时,要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
责任编辑:何仲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