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工作回顾:
关键词1:注重监督
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建立与组织、宣传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及日常联系制度,初步形成宣教大格局。开辟《红绿灯•廉政在线》专栏,制作反腐倡廉公益广告,开通浏阳党风廉政网,宣教平台进一步拓展。通过党纪条规知识测试、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先进性教育、廉政典型推介、案例通报、反腐倡廉成果展览等形式开展理想信念、权力观、价值观教育,教育效果进一步明显。编写《廉政文化进校园》系列教材,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学者讲授廉政党课,廉政氛围进一步浓厚。
监督制约不断加强。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登记簿、廉政档案、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四年来,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53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283人次、诫勉谈话35人次;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24个,审计对象148人,审出违规金额6665万元。对52名领导干部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廉政意识不断增强。
专项治理不断推进。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收到各级领导干部上交红包礼金68万余元;撤销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到企业兼职26人次;清退单位违规为干部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金18.7万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52人次。此外,公务接待、公款旅游、党员干部纳税、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等专项清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关键词2:优化机制
信访渠道更加畅通。开通“反腐倡廉”热线电话和纪委书记免费特快专递信箱,进一步畅通了民意表达渠道;聘请党风信息员和特邀监察员,进一步完善了基层信访网络;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群体上访事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近四年来,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1542件,其中,属于纪检监察业务的812件,办结802 件。
案件查处更加有力。建立联席会议、协同办案、信息共享、自动移送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了与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和协作,初步形成案件协同格局。全市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575起,涉及科级以上干部和涉案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有73起,移送司法机关42人,挽回经济损失5600多万元。其中,查处了原环保局局长袁念收、原国土局副局长袁怀桂、原林业局种苗中心主任游聪明贪污受贿等一批比较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四年来,全市共有465名违纪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66人,开除公职12人。
案件审理更加规范。创新审理工作方法,实行基层案件协审、联审和集中审理等制度。率先在全省试行违纪案件审理公开听证制度,及时办理申诉案件,切实保障被处分党员权利。坚持“一案双查三报告”制度,定期检查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确保处分执行到位。编写《审理业务实用指南》、《审理常用法规分类手册》等业务书籍,加强了对基层业务的指导。
关键词3:深入纠风
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对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违法排污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案件136起,追讨工资170多万元;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专项执法行动,对三友化工厂等37 起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坚持开展学校收费情况督查,查处违规乱收费21起,清退违规收费248.9万元;推行住院病人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和门诊药品费用清单查询制度,严肃查处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的行为;通过取消部分涉农收费项目和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减轻农民负担8791万元;扎实开展公路“三乱”专项治理,查处公路水上“三乱”案件19起。 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充分得到发挥。依法开展国土执法监察,强力推进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税费征缴、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深化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制定并完善《浏阳市建设工程招标选择投标人办法》等规章制度,强化对招投标工作的法制化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9 起安全事故进行调查,27 名党员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全面开展“小金库”清理,加强对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效能监察,出台《浏阳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成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及时处理群众的各类投诉,严格查处乱作为、不作为行为13起。此外,非国有煤矿股金清查工作也取得初步成效。
经济发展环境不断得到优化。全面落实《长沙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六项制度”》,积极推行《缴费处罚明白册》、涉企事项登记、“一站式”收费等制度。开展专项治理整顿,重点查处了索拿卡要等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从源头上控制各单位、部门利用行政权力谋取部门利益。认真开展以“规范执收执法行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主题的季度“双评”活动和“万卷评行风”活动,有效促进了政风、行风的优化。
关键词4:拓展源头治理
经济学治腐工作初见成效。逐步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全市共有108个单位1435人加入廉政保证金体系,归集保证金439万元,有24人因违纪被扣除廉政保证金3.8万元。此外,还在公检法系统推行了廉洁从警退休金制度。在成功实行通信话费货币化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公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对全市公务用车实施定点采购、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三定”政策,在工业园等单位开展公车货币化改革试点工作,并按上级要求对全面实行公车货币化改革进行了可行性调研。
源头治理工作继续深入。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认证制度,积极推行干部交流、回避、重点岗位轮换、竞争上岗等制度。行政审批进一步规范,先后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68项。政务公开继续深入,成立了全省首家县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多次在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推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开展部门预算试点,加大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力度。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累计实现采购金额5.5亿元,节约资金1.01亿元。审查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1793个,审减金额达3.8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