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严肃执纪,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查办案件工作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领导。各级纪检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加强组织协调,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的案件。特别要集中精力查处一批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不断完善查办案件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办案合力,提高办案水平。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开展信访活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蓄意诬告党员干部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纠建并举,加强党风政风建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影响改革发展稳定、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不正之风集中进行专项治理。认真解决在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农民、居民和职工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继续做好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工作,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估和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办事与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
关键词3: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
一是建立健全教育崇廉机制,使党员干部“不愿腐败”。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形成大宣教工作格局。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和方法,把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法纪教育与从政道德教育、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党风廉政教育的途径和载体,重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探索和实践,构筑廉政文化体系,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大众传媒,努力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影响力;创新廉政文化载体,努力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感染力;拓展廉政文化建设领域,使廉政教育进入学校、企业、农村、社区、家庭,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渗透力。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保廉机制,使党员干部“不能腐败”。要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方式。要继续完善和规范“一办四中心”的运作,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的质量。要健全交易和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招投标统一平台体系,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行为。要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收付范围,改革机关资金管理方式,加强会计委派核算中心建设,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要加强对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监督,努力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要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要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健全司法工作规范和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促廉机制,使党员干部“不敢腐败”。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严格执行“三谈一述”、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大力发展党内民主,扩大党内监督层面。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和可操作性,重点研究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制约措施。加强执法监察,加大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检查力度,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和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加强督查和追究工作,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监督效能,逐步形成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监督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