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委、人民政府,中央和省、市各驻区单位:
今年6月23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在《致省直机关各单位、中央驻长各单位的一封信》中明确指出,“在共享城市文明中共建文明城市,应该成为我们的自觉追求。”驻区单位是参与社区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充分调动驻区单位的积极性,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是新形势下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家园的新要求。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在省会城区驻区单位中开展“共建文明社区、共创文明生活” 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为“社会人”。融入社区生活、参与社区建设、享受社区文明,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要通过动员和组织驻区单位积极参与“共建文明社区、共创文明生活”竞赛活动,比社区意识强不强,比融入程度高不高,比支持力度大不大,比作用发挥好不好,在资源共享、事务共管、文明共创、社区共建等方面营造一个好氛围,搭建一个好平台,形成一个好机制,形成社区与驻区单位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和谐互助关系。
二、参赛范围
凡在省会长沙五个城区辖区内的中央和省、市直属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原则上都要纳入“共建文明社区、共创文明生活” 竞赛活动的范围,确保全面覆盖、全面参与。
三、参赛内容
(一)自觉支持社区工作,作用发挥好
1.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制定工作规划,做到有领导牵头、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
2.通过发放资料、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途径,配合社区广泛开展文明创建宣传,推动文明创建进单位、进家庭,干部职工对文明创建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达到100%,熟知熟记公民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基本规范以及“四进社区”、“长沙精神”等创建知识。
3.对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与社区联防联动的工作机制,做到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领导班子成员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4.积极完成社区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动配合社区管理,参与范围广
1.动员和组织干部职工自觉践行居民的民主权利,主动参与社区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率≥80%,在社区居民自治中发挥良好作用。
2.办公区和住宅区实施规范的物业管理制度,人防、技防、消防设施配套完好,门卫值班规范完善。
3.按照绿化、净化、美化、亮化的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社区植树、种草和社区环境维护活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对单位和单位宿舍进行经常化、规范化的清扫保洁,做到无乱堆乱倒、无裸露垃圾、无违章搭建、无卫生死角、无侵占损坏临街基础设施行为。
(三)积极参与社区活动,融入程度高
1.在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做到言行规范、举止文明、服务优质,群众认同感高。
2.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文明小区、文明楼栋、文明家庭等系列评比活动,营造良好的文明风尚。
3.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市民教育、市民论坛、文体联谊、志愿者、监督队等群众性活动。
(四)大力支持社区创建,单位贡献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