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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的重要论述,是针对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机构设置过多、职责分工过细、协调配合不力的实际问题,提出的一项带有探索性、创造性的改革举措。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于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进行了五次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取得重要进展,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逐步规范,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积极成效,行政效能显著提高,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和支持。这是应当予以充分肯定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面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基本要求相比,政府机构和政府职能仍然存在着诸多不相适应的方面。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政府仍然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现象还比较多,行政许可事项仍然较多,而有些该由政府管的事却没有管到位,特.别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还比较薄弱。二是部门职能交叉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部门职能分工权责脱节问题比较突出,权责配置不合理,有权无责、有责元权、权责不匹配,过于集中与过于分散并存。三是决策、执行、监督职能配置不够科学,政府机构设置仍需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
解决上述问题,需要综合采取多种改革措施,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其中一个举措就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实行大部门体制,是指把政府相同或者比较相近的职能加以整合,归入一个部门为主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如“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或者把职能相同或者比较相近的机构归并成一个较大的部门,如能源、交通、农业、信息、社会保障、知识产权等部门都有整合的必要和可能。所谓大部门、小部门,也是相对而言,关键是部门职能配置上实现有机统一,有利于明确责权,有利于协调配合,有利于行政问责。
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涉及行政管理体制的方方面面,必须在中央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2003年机构改革将国内贸易与对外贸易职能和机构进行整合,组建商务部,可以看作是这方面的一个有益尝试。要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健全政府职能体系,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精简和规范各类机构,规范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总之,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必须与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各项改革协调推进。(《十七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