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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集体调动工作单位,应由党组织或由党组织指定党员负责办理党员组织关系集体转移手续。党员组织关系集体转移只需开具一张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上应写明转移党员的数量,并另附党员名单。所附的名单应加盖党委组织部门的公章。
凡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复员转业军人党员,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或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如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时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 凡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如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时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同时,在转接党组织关系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1)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由所在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开具中组部规定的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加盖党组织的公章(党支部无公章,可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以私人名义介绍一律无效;(2)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由本人亲自办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的,应由党组织指派党员办理,个人不得委托他人代办;(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应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4)党员自己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存,防止遗失,并要在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5)党组织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差错。对外单位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认真鉴别真伪,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