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问:几个党员才能成立党支部?
提问人:游客 提问时间:2007-8-9 20: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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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党员才能成立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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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党支部的原则。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并且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 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如工作需要,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 经上级党组织决定,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联合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生产单位、工作单位、行政单位、战斗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 临时支部。外出执行某项临时性的任务,或者参加短期的学习或会议,或者被抽调参加某一个临时机构的工作,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均可设立临时党支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