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问: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人的分类及其纪律责任是什么?
提问人:游客 提问时间:2007-8-5 15:05:00 |
|
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人的分类及其纪律责任是什么? |
|
|
|
| 对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人进行分类并规定相应的处分原则,有利于正确处理共同违法违纪。根据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主要有起主要作用的违法违纪行为人和起次要作用的违法违纪行为人两种。 (1)起主要作用的违法违纪行为人的概念及其纪律责任。 起主要作用的违法违纪行为人的概念。组织、领导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人进行违法违纪活动或者在共同违法违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起主要作用的违法违纪行为人。违法违纪行为人是否起主要作用,应以共同违法违纪人的主客观事实为依据,不能任意扩大或者缩小起主要作用的违法违纪行为人的范围。 起主要作用的违法违纪行为人的纪律责任。对于组织、领导违法违纪活动的起主要作用的违法违纪行为人,按照共同违法违纪的全部行为进行处分,即除了对自己直接实施的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结果承担责任外,还要对所组织、领导的共同违法违纪中成员按该共同违法违纪活动计划所犯的全部违法违纪行为承担纪律责任。这样处理完全符合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因为这些违法违纪活动是由起主要作用的违法违纪行为人组织、策划、指挥实施的。此外,根据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在2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应当从重处分。 (2)起次要作用的违法违纪行为人的概念及其纪律责任。 起次要作用的违法违纪行为人的概念。起次要作用的违法违纪行为人,是指在共同违法违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违法违纪行为人。 起次要作用的违法违纪行为人的纪律责任。根据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起次要作用的违法违纪行为人,按照各自所进行的违法违纪行为承担纪律责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学习问答》人民出版社)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