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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的政策方针。确立“四尊重”的理念,把劳动、知识、人才和创造联结在一起,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这在理论上既是一个重大创新,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首先,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劳动创造了人本身,是一切知识的本原。劳动和知识、人才、创造相结合,既说明各种劳动的分工更加细致,突出了复杂劳动、脑力劳动和创造性劳动在劳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又表明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之间的区别逐步消解。全社会不同职业、不同阶层要团结合作,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和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局面,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知识、劳动和人才充分发挥作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其次,把创造与劳动、知识、人才结合在一起,说明无论是劳动还是知识都是一个不可穷尽的过程,人们对事物的认知(知识)不会穷尽,在劳动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造也不会穷尽,科技、教育、文化等各方面的创造也永无止境。人才在创造性的劳动中,获得对客观世界和自身本质更深层次的认识,人才的价值在创造过程和创造结果中得到体现;劳动内涵与劳动的深度、广度、分工在高层次人才的认知活动中得到更全面的拓展和升华;知识的内涵和价值在人们的创造性劳动中得到丰富和提升,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知由表象到本质,由一级本质到二级本质。一句话,创造与劳动、知识、人才最终获得有机的统一。尊重创造必须尊重劳动、知识和人才;尊重劳动必须尊重知识、人才和创造;尊重知识必须尊重劳动、人才和创造;尊重人才必须尊重劳动、知识和创造。“四尊重”相互作用,互为前提,密不可分,是我们党在理论上的一个重大创新。 再次,“四尊重”是对邓小平理论的丰富与发展。1987年5月,邓小平提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同年8月提出“要尊重劳动,尊重人才”;l988年又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四尊重”理念,把“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的劳动”和知识、人才、创造四者作为一个统一体提出来,内容更集中、观点更鲜明,其历史唯物主义的底蕴也更为浓重,理论意义更加全面和深刻。“四尊重”体现了我党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品格。 (山东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主义人才理论与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