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发〔2007〕37号
各市、州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现将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山东省齐河县事业单位违规进人问题的通报>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4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省各级人事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和警醒,认真吸取山东省齐河县事业单位违规进人问题的教训,以此为鉴,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坚持依法依规办事,认真落实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杜绝类似问题在我省发生。
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应立即对近几年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对于查出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反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对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要区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处理,该清退的要立即清退;对违规违纪问题拒不纠正,或者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继续违规进人的部门和单位,将予以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今年,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作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点,把落实凡进必考情况作为实施公务员法督查的重点之一,并按照人事部的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督导检查工作,督促人事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公务员管理处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